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什么定额

发布时间:2024-03-18 06:45

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是一种专门用于在应急情况下保障场所内人员安全疏散的照明系统,常用于商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 50034-2013中的相关规定,“建筑的疏散照明灯光设计应考虑人员疏散和防止恐慌所需的光照度,为了能够满足这些需要,建筑中需要设置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其数量与种类应依据建筑面积、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设计。”

依据相关规范,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功能、建筑面积、疏散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疏散通道内的照度要求应为2lx,疏散楼梯间和水平疏散通道内的照度要求应为5lx。

各功能区的疏散照明灯套数量和位置应根据人口密度和疏散安全要求进行计算。

灯具的布置应均匀、连续且光线不应过于刺眼。

根据上述规范,以下是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的定额计算方法:

疏散楼梯间和水平疏散通道内的灯具数量计算方法:

每栋建筑楼梯间和水平疏散通道内应最少布置一套疏散照明灯,灯具数量应根据疏散楼层高度进行计算,每层楼需要设置2~3盏灯具,灯具的间距不应超过8米。建筑高度为20米的楼梯间,每层楼需要设置3盏灯具,则每套疏散照明灯套需要设置7套灯具。

各功能区的灯具数量计算方法:

(1)商场、超市和地下停车库等人员密集场所:每50平方米(实际可疏散人数不超过45人)设置1盏灯具;每个出口设置1套疏散照明灯套。

(2)医院、学校、图书馆等公共建筑:每100平方米(实际可疏散人数不超过50人)设置1盏灯具;每个出口设置1套疏散照明灯套。

(3)办公楼、宾馆等非人员密集场所:每150平方米设置1盏灯具;每个出口设置1套疏散照明灯套。

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的电源保障:

根据规范的要求,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需要设置独立的电源供应系统,通常选用UPS电源和1小时备用电池两种方式来保障电源可靠性。当市电供电中断时,UPS电源会为照明灯供电,备用电池也会自动启动,为照明灯提供供电,以保障建筑内人员的疏散安全。

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套在应急情况下能够为场所内人员提供足够的照明,保障场所内人员的疏散安全。在设计和布置时,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设计,确保疏散照明灯的设置和布置符合规范要求,以确保建筑内人员的生命安全。